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资产评估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为规范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资产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择优选取资产评估机构,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规定对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截止混合所有制改革基准日的资产,开展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提供满足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的资产评估报告,并根据需求作出修改和调整。
2.2工期要求:2020年7月30日前出具经政府部门审核的资产评估报告,具体工期要求以政府部门要求的时间为准。
2.3本项目的预算金额:35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不满一年公司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0年1月(含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
5)掌握被评估公司及所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
6)与被评估公司及改制相关方无经济利益关系;
7)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2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机构一级法人单位,若资产评估机构的一级法人单位注册地不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可以授权其在贵州省及周边省份的分公司参加投标,若是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一级法人单位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必须由资产评估机构一级法人单位出具。
2)供应商可对本次的关联项目的多个项目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其中1个项目的中标人,本次关联项目: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审计项目、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资产评估项目,具体中标原则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设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并为供应商在职员工,且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记录;
4)根据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从中高风险地区来黔人员需提供7天内和抵黔当日核酸检测阴性的合法证明。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贵单位于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公司所有制,在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贵州省设计大厦4楼404室)持以下材料购买采购文件。
(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资产评估机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一级法人单位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2)若是授权委托人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购买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2采购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日10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28号贵州省设计大厦10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公司所有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及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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