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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实体经营相关政策法规搜罗与整理

51税知网2年前 (2022-11-06)知识库51

有多少人曾经有过经营餐饮行业的想法?

梦想着拥有一份小事业——比如开一家奶茶店或者是咖啡馆。

笔者就有过,而且不止一次。

但事情往往想想就过去了,就像没发生过一样。

无疾而终的原因往往归咎于“万事开头难”或“总有绕不过的坎”。

“万事开头难”等于没有执行力,而所谓的“坎”实际上就是经营中所要面对的种种问题,比如法律、法规给经营者设置的条条框框等。

本文依照餐饮行业经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种类,整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如果有朋友想要规范且规模化运营一家餐饮实体的,可以收藏本文,以供参考检视。

1

有关食品安全与食品经营许可的法规

将这部法律放在第一位想必不会有任何异议。餐饮行业么,没有什么是比食品安全最重要的了。

《食安法》最早于 2009 年 6 月 1 日生效,并于近期修订(2021 年 4 月 29 日)。国务院对食品生产与销售活动实施许可制度,从事该等行业的人或实体需要按照该法律取得许可。

与《食安法》配套实施的,还有一部条例,即《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该条例于 2009 年 7 月 20 日生效,并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修订。

两个文件都是于近期修改更新的,这可能与餐饮行业新业态的发展有关。

2010 年 3 月 4 日,卫生部颁布了《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根据规定,地方各级食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的管理工作,餐饮服务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不同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分别办理许可。

国家食药总局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颁布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目的大致是为了填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范围限定,从而保障与上位法《食安法》一致。

该办法吸取了《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经验,同样规定“一地一证”原则,同时对于很多食品安全问题做了更细化的规定。比如,食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项目的风险对食品经营实行分类许可。

以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布为例,在申请许可证时需要分类提出,区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等。另外,前述业态同时从事中央厨房或者集体餐饮配送的,还应当在主体业态后加以标注。

为配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实施,食药监总局于《办法》颁布后的一个月,发出了关于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而原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则被替换。

希望通过网络方式开展食品经营的从业者需遵守《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该办法实施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并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进行了修订。

该办法规定,没有实体经营门店的商家禁止入网提供餐饮服务。

2

有关公共场所卫生的法规

该条例最早于 1987 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最近一次修订是在 2019 年。配套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则是由卫生部于 2011 年颁布实施,该细则同时于 2017 年 12 月修订。

3

关于酒类流通的法规

酒类批发经营者可能需要对商务部的这份意见有一定了解。

当然,某些地方政府对于酒类经营者可能有一些特殊的要求。比如,笔者所在的上海市,根据《上海市酒类商品销售管理条例》的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申请地方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市酒类专卖局提出申请。

4

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是近年来逃不过的话题。根据《环保法》的规定,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作出评价。

国务院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分类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的要求,餐饮服务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5

有关消防的法规

2021 年 4 月,《消防法》通过修订。根据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或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 年 6 月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内容显示,建筑面积大于 500 平方米的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已申请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项目竣工需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对于建筑面积大于 500 平方米的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建设单位应当于投入使用、营业前向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验收。

同时,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工程投资额在 30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审核、验收或者备案。

最后,消防检查也是必不可少的。根据《消防法》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援救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非法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建设、使用、生产、经营,并处 3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罚款。

6

有关电子商务活动的法规

餐饮行业互联网在线销售已不是什么稀罕事情,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电子商务法》规定,在线进行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商业活动需受本法管理。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及行政许可。电子商务经营者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7

有关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法规

餐饮行业经营者为了锁定收入快速回笼现金流,对外发行储值消费卡。存在该种营销方式的,需要适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同时,各地方主管部门还会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文件,预付卡协会也会存在一些指导性文件或者行业规范文件。

8

与劳动者相关的法规

餐饮经营者需要雇佣职员,则应该依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建立健全的劳动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及卫生规程和标准。

除了两部与劳动相关的法律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同样得到遵循。

餐饮经营者需为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以及住房公积金。

9

与物业租赁相关的法规

2010 年颁布实施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于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 30 天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备案登记是租赁当事人双方的义务。

10

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

餐饮经营中,不管是自有品牌的经营或是加盟经营,都绕不过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商标、域名、专利配方等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甚至是最简单的宣传画册,都有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所以,该类法律法规对于保障经营者及品牌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与实体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庞杂,各地区又都存在相关的地方性政策规定文件,所以很难一一网罗。但是,以上整理出来内容,基本涵盖了餐饮行业实体经营相关的政策法规内容,可供有需要的投资经营者参考。

全员参与经营读后感_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_餐饮经营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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