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查处销售侵犯SIEMENS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近日无锡商标注册,无锡市滨湖区市监局荣巷分局根据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的投诉,对无锡某公司销售的标注“SIEMENS”商标的涉嫌假冒产品进行现场检查,经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初步判断,当事人销售的16个品种百余件“SIEMENS”产品为假冒产品。
根据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陈述,其自2017年8月起,从刘某某处购进外包装标注“SIEMENS”字样的16个品种电器自动化产品200余件,拟用于对外销售,即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当场查扣。该法定代表人表示,在购进上述SIEMENS产品时无锡商标注册,误信了上门推销的刘某某有关该批产品为工程余货的说法,因便宜而购进,货款为现金结算,无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无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无合法进货发票,无其它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凭证。
依据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书,当事人经营的上述16个品种SIEMENS产品外包装标签字体、标签纸纸质、产品背标均与正品差异较大,为侵犯该公司SIEMENS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同时根据商标持有人SIEMENS AKTIENGESELLSCHAFT(西门子股份公司)授权委托人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提供的同类型产品市场中间价计算,当事人经营额合计4万余元。
执法部门认为:当事人销售假冒SIEMENS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关于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规定和当事人的违法情节、侵权商品货值数额,执法部门对当事人作出没收16个品种200余件“SIEMENS”产品,并罚款15万元。
吴 新 浩臣 朱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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