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省化妆品生产许可共1799家最新证号公布 5家无证企业被查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生产许可证号查询,2016年1月1日起,广东省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发放《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现将2016年全省批准发放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公告。
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海南全省范围内共有16家未换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将不能继续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其中,11家分布在海口市,占全省问题企业的69%。
海口市食药监局检查人员按照企业原注册地址对11家企业进行逐一现场检查:其中5家企业还在原址生产许可证号查询,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违规生产活动后,与其签订《海口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停产确认书》;另6家企业原注册地址已改为他用、原企业已经解散。
海口市食药监局表示,将继续不定时地对上述11家停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在未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之前,按规定停产,如发现违规生产,将依法进行查处。
根据《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第265号公告)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原持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企业卫生许可证》予以作废,如需继续生产,应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2017年1月26日,国家食药监局总局再次在官网发布公告(2017年第12号),强调上述要求。该公告还明确表示,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持有原《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其2016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销售至有效期结束;自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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