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分类以及登记作品的好处
(一)必须是著作权人本身独立或者合作完成等形式自主完成的作品;
(二)符合文学、艺术和科学的创新的智力活动;
(三)有表现形式的载体。
二、著作权
著作权是有期限的保护著作人知识财产的权利。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著作权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失效,而属公有领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
1.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成权、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版权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作品;
3、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作品;
4、侵害他人权益的作品;
四、作品登记的作用和意义
登记是著作权人享有和行使著作权的重要保护措施
1.保护著作权的所有权益
2.辅助商标的保护作用
3.可以为一些权益纠纷起到一个初步的证明
4.有益于权属转移时明确区分权利的归属
5.对于作品本身的起到一个宣传美化的作用
6.保护期限久
五、权利保护期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
自然人的作品期发表权,法律规定的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作品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在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作品登记,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在保护。
以上为个人根据相关规定总结,以及主管的理解,如有不符作品登记,还请告知修改,若需申请或者有需资料可留言或者联系我v:jie923181,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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