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一直在叮嘱你切记递交年报?
为什么我一直在叮嘱你切记递交年报?
周一上班,我发了这么一张照片的票圈,如图所示。
发这种票圈当然点赞的人数屈指可数,毕竟不是什么劲爆的情感生活,所以失宠也是
情有可原。
盯了一天的手机,终于决定在放手机睡觉前看最后一眼,那么故事悄然来临了.....
朋友A在朋友圈评论区留言“你电话多少,咨询点事情”。我立马打起十二分精神确认电话号码每一个数字的确认性,发送了过去。
接通电话,A同志啰嗦了一阵花前月下的生活,突然转折说了句“我之前和朋友一起注册了间公司,但是收到通知说公司异常了,这是什么情况明明又没干过什么非法的事情”
经查询,被异常的原因已经一目了然。
我弱弱地问了句,“为什么没有按时递交年报”?
A同志回答“年报是什么”?
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全国)官网年报,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全国)官网年报,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会异口同声地说出答案,那么,仅仅只是有一种影响吗?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如果不做企业年报会有什么后果?
(1)向社会进行公示,影响企业形象
“公示”其实还挺严重的,因为人家公司想要和你合作,上网一查,贵司竟然是经营异常啊!您觉得这合同还能签吗?
即使后来申请移出了,这条“不良记录”也是删不掉的,别人随时都能查到!
(2)办理不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
被列入经营异常的公司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时,有关部门将会审慎、从严审查。比如你现在异常了,还想办理股权变更,对不起,办不了!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还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限制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4)限制贷款和投资担保等金融行为
由于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不受理你的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
1.年报对象:2018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2.年报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3.年报地点: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页面
看什么看,还看?还在看?还不快去递交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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