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的房子出租给别人,我需要缴税吗?
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在房子随处可见房屋租赁房产税,当然,现在也有部分人会拥有多套房子,经常有人说,如果这些房东不出去工作,那么靠房租就可以养活一家子人。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上述内容说的是住房租赁企业有关税收的最新政策,那么问题就来了,我(自然人)把自己的房子租给别人,那么我需要缴税吗?
实不相瞒,缴税是不可能不缴的,自然人出租房屋涉及还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并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
自然人出租房屋得分出租住房和出租非住房,出租住房大家也都知道的,像是自己家建的房子,或是自己买的房子再出租出去就属于住房,而非住房指的是商铺、写字楼、商业公寓、厂房等,这些就属于非住房。
根据《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我们先从自然人出租住房开始讲起。自然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自然人出租住房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自然人出租非住房需要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关于增值税这一方面,小金还想多说几句,由于很多“包租公”、“包租婆”是自然人房屋租赁房产税,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也为了促进房地产租赁市场的发展,是允许自然人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按期平摊使用免税政策,但是,除去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小规模纳税人是不适用这方面政策的。
举个关于自然人出租住房的例子,你们就明白了。
小A在市区出租个人住房取得月租金收入6万元,这6万元是一次性收取的,那么他要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票,所有实际应缴纳税分别是:
1. 增值税=60000÷(1+5%)×1.5%=857.14元
2. 城市维护建设税=857.14×7%×50%=30元
3. 月分摊租金不超过10万元,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 房产税=60000÷(1+5%)×4%×50%=1142.86元
5. 个人所得税=(60000-857.14-1142.86-30)×(1-20%)×10%=4637.6元
以上就是小金要说的内容,如果你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私信或留言小金,小金看到之后都会在第一时间回复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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