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可以行使哪些职权?
法律分析:要想成立并经营好一家公司,首先要对《公司法》有一定了解董事会职权,熟知公司成立的条件及公司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等,这对公司的成立及良好地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您所咨询的是关于公司董事会行使职权的相关事项,对此我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除本法第五十条规定以外,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这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人数董事会职权,第五十条规定,如果人数过少,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而是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代替董事会行使职权。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介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法条将决定这些事项的权力归于董事会,是为公司在做出一定决策时,能够让股东充分发表意见,使公司能够得到更好的管理和发展;而且,通过股东的一致决议并以董事会的职权表现出来,更能让公司的职工信服。您的朋友余某与您和其他三位同学一起创办了餐饮公司,从人数上来讲满足法律规定的设立董事会的人数要求,您们在设立董事会以后,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上述条文规定的职权,以便更好地管理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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