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专票的情形有哪些?
自然人代开专票的情形有哪些?
一,其他个人含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第三条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项所称的“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二,代开专票的情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的规定进项票是什么意思,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icon,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三,自然人代开专票的三种应税:
1.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进项票是什么意思,购买方不属于其他个人时,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时,承租方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
3.自然人为保险、证券、信用卡、旅游等企业提供代理服务时,同理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
四,代开专票需要准备的资料:
1.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购货方和销货方的名称、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4.销售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时,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5.由保险公司等为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时,应提供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五,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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