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单位资质怎么认证
注意:国土空间规划资质认证仅在几个省份开放,现有城乡规划资质或土地资质的可以申请过渡到国土空间规划资质认定证书, 详情不懂的需要资料的可以私聊
认证范围
(一) 原国家和省认定的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资质已到 期的规划编制技术单位。
(二) 省外具备资质在省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业务 的规划编制技术单位。
(三) 符合国家现有相关资质认定条件,暂时无法获得 新资质的规划编制技术单位。
认证程序
(一) 规划编制技术单位按照认证要求向当地省份国土空 间规划学会提交相关资料,申请进行过渡期资质认证。
(二) 空间规划学会秘书处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资 料初步审查,形成初审意见后,将初审意见报省自然资源厅 国土空间规划局进行审核。
(三) 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核认证,再由空间规划学会秘书处颁发过渡期资质认证书。
认证要求
(一) 原国家和省认定的城乡规划资质和土地规划资质 已到期的技术单位,提交《XX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过 渡期资质认证申报表》、资质证书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 省外具备资质在省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业务 的技术单位,提交《XX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过渡期资 质认证申报表》、资质证书和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在我省的 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场地租赁合同或不动产产权证)。
(三) 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暂时未获得资质的技术单位, 按照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丙级资质认定标准进行认证,并参 照丙级规划资质单位进行管理。申报时须提交《XX省国土 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过渡期资质认证申报表》、营业执照或法人 证书、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场地租赁合同或不动产产权证)、 规划编制项目委托单位的项目委托意向书、或者协作单位提 供的协作证明。
(四) 认证资料提交复印件3份,由规划编制技术单位 制作统一的封面、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资质认定证书,加盖规划编制技 术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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