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主要条款怎么写
一、租赁合同主要条款怎么写
租赁合同主要条款要写明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应由当事人约定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二、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租赁合同有如下法律特征: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三、租赁合同掉了可以补办吗
租赁合同掉了可以补办。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找法网提醒,如果是通过房东进行的租房,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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