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手办”谈IP衍生品的知识产权
2016年HobbyMax出品了“全职高手”男主“叶修 手办”,当时引起了众多“叶修”迷弟迷妹们的不满,认为HobbyMax出品的该款“手办”做工粗糙,人物形象设计细节不到位,与日系手办有很大差距。“手办”对90之前的世代而言也许是个陌生的名词,然而对于90后、00后新世代来说,“手办”是他们的心头好,本文我们就来聊聊“手办”所蕴含的知识产权问题。
一、何为“手办”
1.“手办”词源
手办指的是表现原型师个性的Garage Kit(简称“GK”),是指没有涂装的模型套件。目前国内玩家所称“手办”通常指动漫周边产品-动漫角色人形模型。
2. 什么情况下的角色会出“手办”
手办是角色衍生产品,处于IP经济链的末端,通常是需要大热IP的角色方有出手办的荣幸,如“大鱼海棠”、“全职高手”等。
“全职高手”是一部网络小说,作者蝴蝶蓝,最先连载于起点中文网,开始创作时间为2011年2月28日,小说完结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由于这部小说聚集了大量的粉丝群体,故此由小说改编为动漫、开发手游、漫画、出品手办等进行全方位的IP开发。依笔者看,IP经济实际上是粉丝经济,其中电竞动漫由于又热血又燃的特性更适合打造粉丝经济,动漫人物也就有更多出衍生品——手办的机会
笔者在某视频上看到,2017年4月7日12时,该视频全网首播“全职高手”动漫,底下一群粉丝高呼“全职高手”中的名句“他们的名字,就是一场盛世”,处于如此氛围下,受众很容易被点燃。
二、IP衍生品——手办的知识产权
IP周边产品,如“叶修 手办”其知识产权的权属和范畴就相对复杂,我们以“叶修”为例来梳理相关问题:“叶修”和“叶修 手办”包含哪些知识产权
(一)角色形象的商品化权
“叶修”作为“全职高手”的主角,其所拥有的知名度,使得“叶修”这个人物本身具有“角色形象的商品化权”。
“角色形象的商品化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虽然未有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业已有了判决的支持,如第4375006号“TEAM BEATLES添·甲虫”商标异议复审行政诉讼案、功夫熊猫商标行政诉讼案、“邦德007”商标行政诉讼案都或明或暗的承认了“商品化权”,特别是在“TEAM BEATLES添·甲虫”商标异议复审行政诉讼案中,北京一中院明确表示“原告主张的’BEATLES’知名乐队’商品化权’虽非法定权利,但存在实质的权益内容ip 知识产权,成为’商品化权益’更为贴切。”
(二)美术作品权
“叶修手办”作为一款“人形玩偶”属于美术作品,拥有美术作品著作权。“手办”作为美术作品基于“角色形象的商品化权”的一种衍生品。
网络小说——漫画——动漫、游戏——衍生品,IP的全方位开发,会随着国内二次元人类的增加进一步扩大,新新人类对动漫的热爱会带动动漫角色衍生品——手办市场,笔者看好手办在国内的发展前景,全IP时代ip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对知识产权的分类会进一步精细,同时不管是在IP开发的那个环节,授权协议条款的精准、明确的要求也会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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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陈利亚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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