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撤三”为什么会被撤三
今天葛老师跟大家聊一下“撤三”这些事~
商标法“撤三”的规定:
“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商标撤三如果一个已经注册了的优质商标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很有可能会被其他人申请撤销并进行再注册。比如注册京东商标的某公司也因三年没用被撤销了使用权,那么,撤三的依据是什么呢?
当心仪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后,申请撤三是获得该商标的方法之一,可以从以下六个方便进行印证。
看商标是否使用。使用了,就看是否规范,比如是否使用在核准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
看注册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如果是自然人,受自身主观因素影响,商标可能会出现闲置;
看注册地址是否一致。比对商标注册的地址和实际经营的地址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那就有可能不能及时接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各种通知,不能及时作出回应商标撤三,从而被撤销;
看是否有经营资质。有些商品或者服务涉及到特定的行业,需要具备特定的资质才能正常经营。比如食品、药品。如果没有相关资质,也就等于无法正常使用商标;
是核心商标还是保护性商标。如果拟申请撤销的商标是注册人主营业务所在类别上的商标,则撤销可能性较低;如果是注册人在非营业范围上注册的防御性商标,则撤销可能性相对较高;
注册时间长还是短,老商标还是新商标。一般而言,注册时间越长,商标获得有效管理和使用的可能性越低;注册时间越短,商标得到重视和使用的可能性相对越高。
申请撤三的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一份《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不使用的情况”;
第二步:商标局受理
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给注册人下发《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
第三步:注册人按期提交使用证据
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会下发一份“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反之,会下发“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
第四步: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商标撤三,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
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后,需要怎么证明对方“连续三年没有使用商标呢”?
其实,申请人是不需要证明的,需要商标所有人证明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进行了实际的使用。
商标撤三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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