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房产契税将上调?多地回复:不变!
“9 月1日起,房产契税即将上调至3%,要买房的抓紧上车!”
今天,朋友圈突然传出很多类似的信息!这是什么情况,买房的契税真要提高吗?
我们查阅了多地新闻媒体报道,基本确定,契税自9月1日上调应该是误读,大家不必为此而感到恐慌。
1、落实《契税法》房屋契税,山东契税税率确定为3%
今天,省内众多媒体报道一则新闻:山东契税税率确定为3%,9月1日起施行。
5月27日,《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决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明确全省契税税率统一为3%,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在去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法给地方三项授权:
一是对契税的税率,地方可以在3%-5%的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二是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住房的权属转移,可以在3%-5%的税率幅度内确定差别税率;
三是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或者住房因不可抗力灭失,对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纳税人,可以确定免征或者减征办法。
这些授权事项,须由省人民政府提出,报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而山东省最新通过的《决定》,对契税法授权地方确定的事项作出了规定,其总体原则为:总体平移、减轻税负、立足长远。
回顾历史,早在1998年6月,山东省政府出台的《山东省契税征收规定》明确,山东省契税税率为3%;2014年,省政府将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税率统一上调至4%,其他应税行为税率仍为3%。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负,《决定》明确全省契税税率统一为3%。同时,鉴于我省对住房权属转移长期执行3%的最低税率,且当前住房交易市场总体稳定,为避免增加居民税收负担,没有对住房权属转移设置差别化税率。
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袁培全说,契税是重要的地方税种之一,自1997年开征契税以来,不仅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财力保障,而且对维护区域经济运行、调节土地供应、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契税地方立法,下调土地出让环节的契税税率,静态测算,可为市场主体释放政策红利约68亿元。
2、契税本来就是3%,目前有减免政策
在以上新闻中,我们看到一些这样的信息:减轻税负、避免增加居民税收负担、为市场主体释放政策红利约68亿元……
而且,对此前后政策变动,此前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为4%,其他为3%,现在统一调整为3%,应该是降税了。
但很多人提出:此前买房人承担的契税,并不是3%啊,而是1.5%,甚至是1%。9月1日之后,要调整为3%,这税率显然涨了啊?
目前,包括济南在内的众多城市,住宅契税税率确实没有到3%。
它的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16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目前,济南也是按照这样的税率来征收契税。
(优惠后的契税税率)
简而言之,济南的契税税率本来就是3%,只不过目前执行着减免政策,对首套房、二套房征收1%-2%的税率,只有对3套房及以上才执行着3%的正常税率。
3、减免政策会终止吗?官方这么说
核心问题来了:既然目前的契税执行着减免政策,9月1日之后,会否继续执行减免政策?如果不再执行减免政策,按照3%的正常税率征税,那不还是涨了吗?
我们注意到,但山东各媒体的报道中,并未提到现有的减免政策会否继续执行。
不过房屋契税,一些地方部门已经发声,对契税上调的传闻进行驳斥。
临沂当地官媒对房产契税即将上调的传闻进行了辟谣,并向税务部门、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进行求证,证实了契税税率将维持不变。
我们还查到了其他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对市民疑问的回复。
唐山市税务局回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是共同存在,并不冲突,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尚未废止之前,购房人缴纳契税仍然可按此文件规定执行。
赣州市税务局回复称:新契税法基本平移了现有的契税暂行条例,法定契税税率并没有调整。现在该市契税优惠暂继续按照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执行。在上级未出台其他新的税收政策、法规、通知等前,都按该通知文件执行。
总结一下:
众多地方都已经将回复,新实施的《契税法》并未上调契税税率,与原有的契税优惠征收政策并不矛盾。截至目前,并没有任何文件明确取消之前的契税优惠政策,因此也不存在“契税上涨”。
以上内容由51税知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与智慧同行,开启你的创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