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商业健康险抵扣个人所得税推广至全国
4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六方面减税措施,其中包括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推广至全国。
从今年7月1日起,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推广至全国,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平均到每个月就是每月200块的限额。
按照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每月工资薪金免税所得额3500元商业健康险个税扣除,而购买此类商业健康险后,个税“起征点”就相当于在3700块。
按照每月200元的扣除限额计算,最低一档税率是3%,每月可以少缴税款6元,全年省72元,最高一档税率45%,每月可少缴税款90元,全年能省1080元。
与一般的商业健康保险相比,税优健康险产品除了税优外商业健康险个税扣除,还不会因为被保险人过去有疾病的病史而拒保,并可以带病投保,且不设置等待期,保险公司保证可以续保,这突破了以往健康险产品对既往症拒赔的规则。
虽然好处多多,但是其市场接受程度仍不如人意。
有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20日,全国税优健康险承保44035人,保费规模7124万元。人均保费约为1618元,并未用足政策给予的每人每年2400元的免税额度。
产品方面
市场上的税优健康险可以成为基本医疗保险产品的有效补充,但在保障责任上与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企业及个人补充医疗保险等存在交叉重叠。
消费者方面
有专家表示,目前每月200元纳入免税额,纳税人普遍感到额度太小;且不少消费者反映该险投保环节多,投保流程复杂、时间长等等因素,导致产品遇冷。
保险公司
按照政策,税优健康险业务只能保本微利经营,这对保险机构的信息系统、人才储备、资金管理、展业资源等提出了较高要求。
如果产品设计上出现了一些偏差,那么税优健康险业务便会出现亏损。
(内容自中国新闻网、齐鲁壹点(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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