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制“第一照”颁出
早报记者 邹娟
3月1日,工商部门在上海为10余家企业颁发新版营业执照,意味着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3月1日起正式向全国推开有了真实案例,这也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首个向全国推广的成功经验。
记者了解到,企业注册“零首付”,停止企业年检,“宽进严管”成为这一改革项目的关键词。
2月18日,国务院公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可以“零首付”。这一政策于2013年9月29日起,已经在上海自贸区试行。
新华社报道援引上海市工商局局长陈学军的话称,上海自贸区内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践,注重的是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体现的是简政放权的理念。这些制度和创新都可逐步被复制和推广,包括“负面清单”管理,以及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信用监管等手段促进部门协同、主体自律、社会共治等。
新版营业执照有二维码
记者注意到,新版的营业执照为竖版,和之前工商“横版”的样张有明显的不同,此次推广的新版营业执照和上海自贸区内试行的版本也有所不同。
新版不仅对原版执照记载事项名称进行调整,记载内容主要包括注册号、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经营期限及经营范围,不再记载实收资本,并且在左下方增加了“二维码”,市民只需通过手机等设备扫描“二维码”,链接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即可了解企业登记信息,验证执照真伪。这个二维码甚至能查到企业是否受过处罚,是否有诚信污点等。
据介绍,自3月1日起,工商部门将向新设立、变更登记和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发布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并颁发新版营业执照。2014年3月1日前存续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但原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
上海尚未出现“一元公司”
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是本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和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可以“零首付”),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这一规定理论上会造成“一元公司”的成立。
不过,上海市工商局表示,截至2014年2月28日,上海自贸区新设企业6610户,其中内资企业6100户,外商投资企业510户。其中,九成以上新设企业为内资企业。但所有新设立公司均实行了注册资本认缴制,且新设公司认缴注册资本都在正常范围内,并未出现注册资本虚高或虚低的现象。
将形成“严管”的制度体系
企业注册不仅简单了,企业的年检制度也自昨日起停止。
据工商部门介绍认缴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推广后,后期将形成“严管”的制度体系:比如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并建立公平、规范、严格的抽查制度。同时,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制度,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单”,向社会公布,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和“失信成本”,使其受到市场机制的制约和惩戒。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建立企业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完善政府各部门信息共享的平台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认缴制,提高管理效能。
以上内容由51税知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与智慧同行,开启你的创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