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简化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中宏网山东2月19日电日前,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项防控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业务正常开展,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简化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切实简化非税收入及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业务。
一、材料提交。用票单位申请新办、补办、变更及延期数字证书,可通过快递寄送方式提交《USBKey证书申请(变更)表》(见附件)、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电子数字证书,补办、变更、延期的需一并寄送原有USBKey。急需办理的单位可将盖章后的《USBKey证书申请(变更)表》及证书持有人身份证,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证书领取。财源保障评价中心将使用快递寄送数字证书(费用由用票单位承担)。单位在提交申请材料时,请务必注明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急需使用数字证书的单位,可预约后指派人员携带身份证到省财政厅0118房间登记领取。
上述流程仅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疫情解除后电子数字证书,省级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办理仍按照《新版非税收入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信〔2015〕2号)规定流程执行。
联系人:综合处(财政票据管理中心)万 坤
电 话:0531-82669865
邮 箱:
财源保障评价中心 刘发朋
电 话:0531-82669679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大路3号 山东省财政厅
收件人:万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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