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被撤销后,当事人仍然发起数百起维权诉讼
第一部分 “金银花”商标的前生
先看2022年9月9日的一条新闻摘要:
我们的线索从第603857号“金银花”注册商标的公告板开始。
从1992年4月10日初审公告到2022年9月3日的通用公告,共有9条。
由远到近分别为:初审公告、注册公告、撤销公告、转让公告、续展公告(2次)、评审交换证据公告、撤销送达公告。
看以上公告板,我们基本上明白了这件商标经历了什么。
奇怪的是,被撤销的商标,居然能够顺利地转让、续展,并且续展了2次。
我们不禁要问:如果是因为当事人在信息不发达的1995年未收到商标被撤销的通知,而后照常提起转让及续展申请,那么商标局的审查流程也同时出现BUG 吗?第2次续展是2021年,这很难理解啊!
依据权利稳定的商标权,从2018年起,“金银花”商标的权利人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发起商标维权诉讼,索赔超千万元。
根据法院文书网的信息显示,各级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裁定书、调解书中,绝大多数判决该商标权有效,认为被告方的侵权行为成立。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在(2022)沪民申923号再审案件中,也认为:
“关于涉案商标的权利基础。虽然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欲以证明该商标曾被作出撤销决定、正处于无效程序当中等权利不稳定的主张,但在案证据显示,该商标仍处于有效状态,且无证据表明其已被宣告无效,故其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
同样,在商标权利人不间断的发起维权的期间,被诉侵权人也不断地对该商标启动了撤三、无效宣告等程序。
第二部分 “金银花”商标的后世
202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提审金银花商标案件商标注册公告,到目前为止还未宣判。
2022年8月,广东中山中院在二审直接改判碧丽公司败诉!
据称,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对当前还在审理中的案件,提出了撤诉申请。
2022年9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送达公告,公告显示:撤销第603857号注册商标转让、续展的决定。
这意味着“金银花”商标在行政阶段,丧失了其商标专用权。那么,接下来的维权也就失去了权利依据。
国知局的撤销公告发布后,碧丽公司的负责人宣称:他们将提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诉讼。
碧丽公司的负责人也许只是一时嘴硬商标注册公告,也许也有相对堂皇的理由,我来代入一下:
1、1995年商标被撤销,我们并不知情;
2、1999年、2002年、2021年我们提出转让及续展申请是符合程序的;
3、我们的商标维权完全是合法的,有权利依据的。
至于别的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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