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结果的公示
为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规范我县会计服务市场秩序,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新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财〔2022〕221号)的要求,新兴县财政局于10月9日-11日,对县区域内10家代理记账公司开展了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实施情况
在行业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县财政局检查小组采取实地检查方式,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筛选的企业名单进行逐个检查。一是整治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财政部门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行为,督促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及时整改,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整治“虚假承诺”行为。整治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的虚假承诺行为,督促在资格申请时不符合承诺内容,或在执证经营期间未持续符合承诺内容的代理记账机构及时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县财政局检查小组通过听取介绍、现场询问,查阅文书档案、账簿、会计凭证、报表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机构3家,暂时未发现其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情况。
(二)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7家,未发现被检查机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一致情况,但存在有以下问题:
1.经营场所及人员情况问题:部分机构未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部分专职从业人员没有在本机构购买社保;部分从业人员没有按规定接受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2.制度建设问题:部分机构未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业务规范性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和会计核算流程等制度以及没有上墙张贴或挂靠;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不完整,欠规范;部分机构未制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未明确专人负责和相应责任;没有制订会计核算流程;
3.代理记账会计核算业务问题:部分机构记账凭证不规范,没有做到内容完整、编制准确。设置会计账簿并正确地启用不规范,没有详细记账核算单位详细信息、记账人员等信息;会计报表没有经委托单位负责人和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等问题。
三、整改意见
新兴县财政局针对发现的问题以文件形式送达代理记账机构,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按规定限期落实整改:
(一)加强内控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加强公司内部财务工作的管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加以落实,明确经济责任,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二)重视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熟练的业务水平是代理记账会计人员必备的素养,代理记账机构要鼓励、支持并组织会计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代理记账工作水平。
新兴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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