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的大学生资助政策公布
国家建立了完善的本科生资助政策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合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一,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含高职、二学士学位)学生,每年奖励6万人,每年奖励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全日制本科生(包括高职院校和第二学士学位),每年5000元。
第三,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本困难全日制本科(含预科、高职、二学士学位)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年3300元。
第四,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期利息由国家承担。学生贷款期限为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贷款利率根据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少30个基点。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大学生补贴,或者咨询大学生资助部门申请国家校园助学贷款。同一学年,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一种国家助学贷款。
第五,服兵役大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相应征兵义务兵役,招收士官,退休后复学或入学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取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前产生的利息,下同)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校实际收取。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标部分不予补偿、补偿或减免。
第六、贷款补偿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中央大学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每年补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不超过8000元。地方大学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补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
第七,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师范生公费教育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不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秀教师计划)的师范生,在校期间无需支付学费、住宿费,也可获得生活费补贴。优秀的非师范专业学生,有兴趣从教,符合条件的,可在入学两年内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可退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部分省份还实施了地方师范公费教育政策,中西部地方师范院校也进行了地方师范培训。申请上述地区师范专业的学生可以咨询相关院校。
第八、新生入学补贴项目。
中西部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以申请入学补助项目,解决入学申请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学生可以咨询当地县级教育部门。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壮族、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回族、青海、新疆维吾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九、勤工俭学。
大学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大学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第十、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大学生补贴,如暂时筹集学费和住宿费等,可以在申请入学时通过高中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资助部门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困难,并采取不同措施进行资助。
第十一、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奖学金、补助金、困难补助金、伙食补助金、无息贷款、学费减免等补助项目,实施校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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