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营改增如何开票
1营改增后餐饮业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餐饮业税率是多少?下面是关于营改增后餐饮业开票的内容,欢迎各位阅读和参考。
餐饮业营改增后如果成为小规模纳税人是3%。餐饮业营改增后如果成为一般纳税人是6%。
一、餐饮企业营改增后缴税情况。
增值税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划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目前“营改增”政策,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
500万元的计算标准为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限内提供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适用税率,实行抵扣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征收。
二、餐饮企业营改增后税负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从营业额来看,目前很多餐饮企业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这意味着,5月1日后,这部分餐饮企业缴税的综合征收率会降到3%,相比之前的税率5%,税负将明显降低。例如,一家餐馆月营业额10.3万元,“营改增”前,需要缴纳5150元(103000×5%)的营业税。
但“营改增”后,在征收率为3%的情况下,只需要缴纳3000元[103000/(1+3%)×3%]的增值税。按照这一比例,“营改增”将让餐饮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低41.75%。显然,相比当前的税负,“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一定会降低。
此外,餐饮业还有很多都是个体工商户,而我国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存在起征点,对月销售(营业)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餐饮企业,原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过渡期,应该还会延用之前的优惠政策,继续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在餐饮业增值税税率已确定为6%的情况下,相比之前适用的营业税税率5%,上升了1%,但这是否意味着税负增加了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营业税以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增值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餐饮业通过加工食材向顾客提供餐饮成品,其特点是直接材料支出是成本中最主要的部分等。从采购食材、加工食材、销售产品的角度看,餐饮业与其他主要借助人力资源完成的服务业不同,与制造业有相似之处。
但是由于营业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餐饮业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前存在较大的重复纳税,即购入直接材料时实际负担了材料的增值税,但提供服务时又要以包含材料增值税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餐饮业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而消除重复纳税。
例如,一家餐馆每月购买适用13%税率的原材料20万元,购买适用17%税率的酒水、饮料等原材料10万元,如果不考虑其他成本,该餐馆每月营业额为200万元,“营改增”之前的每月应缴营业税为10万元(200×5%),“营改增”后,每月应缴增值税为7.57万元[200/(1+6%)×6%-〔20/(1+13%)×13%+10/(1+17%)×17%〕],应纳税额相比之前也降低了不少。由此可见,税率虽然提高了一个百分点,但应税销售额会降低很多,整体来说缴的税比现在还是少的。
三、餐饮企业营改增后能否实现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对餐饮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而言,营改增后减税是建立在有进项抵扣的前提下。进项税额抵扣需要取得相应的专用发票。如果餐饮企业每项支出是有发票的,每项进货都是有发票的,那营改增肯定是能降低公司税负的。
如果无法取得发票或没有发票,有可能导致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税收负担不降反升也是有可能的。例如餐厅去菜市场采购食材,小摊贩是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部分开支就不能抵扣。
此外,人工成本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这些也不能抵扣。极端一点的话,如果无任何抵扣项,则企业缴税按照6%的税率营改增税率,缴税额会不减反增。因此餐饮企业营改增之后,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应完善财务制度,关注发票的取得、使用和管理,最终整体税负会降低。
2营改增后餐饮业的税务和会计处理注意事项
相对于营业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和会计处理要复杂一些。营改增对于餐饮行业属于重大利好,很多餐饮行业税负可下降50%以上。但是餐饮行业营改增以后必须做好增值税的税务和会计处理,否则利好不一定能真正落到实处。本文仅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做好进项发票管理
增值税的特点就是可以抵扣,因此进项发票对于一般纳税人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餐饮行业进项发票种类可能有: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农副产品销售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3.农副产品收购发票;
4.海关完税凭证。
餐饮企业在采购时,应极可能选择可以取得进项发票的渠道。一般来讲,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农副产品销售发票的,都是比较大型的或正规的,要么是工厂,要么是经销商,要么是农副产品生产销售合作社等。选择大型或正规的渠道,对于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也是有保障的。
餐饮行业也可能直接向农产品生产者(农户)收购。营改增后,餐饮行业可以向国税部门申请领取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在收购农副产品时由餐饮企业自行开具。对于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各地管理都比较严格,对于农夫资格、产品范围等有较严格限制,餐饮行业企业初次领取使用时需要特别注意。
二、改变一些业务模式
有些餐饮行业对于生鲜食品可能是从大型批发市场采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无法取得农副产品销售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限制了进项抵扣。
为解决该问题,可以充分农副产品销售发票(普通发票)也可以抵扣的这一点。可以将企业的采购部门独立出去,成立个体工商户或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采购企业)。该类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可以核定征收。
由采购企业去批发市场采购然后销售给餐饮企业,采购企业开具农副产品销售发票,餐饮企业凭发票申请抵扣。采购企业需要控制销售额,保持为小规模纳税人。采购企业缴纳3%的增值税,餐饮企业则可以申请抵扣13%。
三、转变营业税模式下的旧思维
营业税模式下,一些企业在采购付款中经常出现现金付款、第三方付款等情况,因为营业税没有“三流合一”的要求。虽然“三流合一”有争议,但是基层国税机关还是很看重“三流合一”的,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最好做到“三流合一”。
四、增值税进项核算的注意事项
餐饮行业可以抵扣的进项发票较多,最好按照不同税率或扣除率分项目进项核算。
1.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的抵扣
餐饮行业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有17%、13%、11%、6%和5%。
2.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的抵扣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可以按照票面金额乘以13%作为进项抵扣。虽然都是13%,但是与专用发票的13%计算方式不一样。比如同样是买价金额(含税)10000元的发票:
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10000*13%/(1+13%)=1150.44元
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13%=1300元
3.进项税额的转出
一般的餐饮行业对员工都是要包吃的。员工吃饭也是要消耗原材料的,员工吃饭无论属于个人消费还是集体福利,或者说是无偿提供的餐饮服务,该部分都是不能抵扣,因此应做进项转出。对于员工吃饭消耗的原材料要确定合理地原材料成本及进项税额。至于什么叫合理,没有标准答案,能说服税务局的就算合理。
五、增值税销项核算的注意事项
由于餐饮服务和食品外卖适应的税率不一致,税法要求必须分开核算,否则按照高税率计算。由于税率差异较大,可能很多企业都想往低税率的餐饮服务上靠,但是企业也要注意税务风险。比如餐饮企业有外卖窗口或在网上进行外卖销售,但是却没有申报外卖的,肯定是容易出事。有些餐饮行业要划分现场消费或打包带走,确实不好划分,但是需要掌握一个度。
3餐饮业纳入营改增进项抵扣浅谈
呼吁多时的餐饮业减税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日前发布的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五月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就要扩大到生活服务业,这其中就包括餐饮业。不过,记者采访了解到,济南不少餐企对新政热情并不算高,持观望态度的不在少数。
税负理论上会降低
此前,餐饮业的主要税种为营业税,其税率为5%。按照2011年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以及多名业内人士的预测,餐饮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后,一般纳税人税率或将调整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可能适用的综合征收率为3%。
实际上,多数餐厅都要归到小规模纳税人行列,营改增后,这些餐厅的综合征收率可能会降到3%。而且,餐饮业中不少都是个体工商户,而营业税和增值税都有起征点,月销售(营业)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餐厅,过去免征增值税,未来还会继续免征增值税。
而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税率由5%调整为6%,是否意味着税负增加?理论上来说,营业税是环节税,只要营业了不管是赚是赔都得缴税。而增值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一些固定资产购入成本等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实际税负应该是降低的。
关键看能减去多少“成本”
据了解,关于餐饮业纳入“营改增”的呼声早已有之。2012年,部分行业首次开启营改增试点。2013年的全国两会,重庆陶然居董事长严琦就拿出了关于降低餐饮业税费负担的提案,其中有大篇幅内容是关于“营改增”的。连续几年的两会代表委员提案议案中,“营改增”都在提交之列。
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作了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营改增。政策原文: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其中,餐饮业就归于生活服务业。
那么,“营改增”究竟会多大程度降低税负?比如,对于一个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综合征收率从5%降到3%,相比当前税负,“营改增”后其税负一定会降低。而一般纳税人6%的增值税税率虽然比以前5%的营业税税率有所提高,但由于可以采取进项税抵扣,税负变化就不太确定了,关键在于“成本”能减去多少。
执行中会面临很多问题“成本”能减去多少,确实是困扰不少餐饮界人士的难题。因为餐饮业进货渠道多为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基本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这就有可能导致无法抵扣进项,反而使税负提升。“现在关于“营改增”,一切都不好说,餐饮业比较特殊,我们去菜市场进货很少能开发票,即使可以开,也会被市场索要几个点的税费,所以在执行中肯定会面临很多问题,现在只能观望。”济南快餐协会秘书长肖国成分析。
“像我们的原材料基本占成本的40%左右,多数是没法开发票的。”小广寒1904精品餐厅负责人李建军分析,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税负如何变化确实是个未知数,不过,他的餐厅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对于即将到来的营改增是乐观的。
所以,此前就有餐饮界人士建议国家要高度重视抵扣链条不完善的问题,在营改增中应将餐饮业单独列出来,考虑设定一个平均抵扣率,或者将餐饮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征收的方式对待,以降低餐饮业税负成本。
4餐饮业营改增后如何交税
一、餐饮企业营改增后如何交税?
增值税纳税人按照销售额大小和会计核算水平划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目前“营改增”政策,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500万元的计算标准为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限内提供服务累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减、免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按适用税率,实行抵扣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征收。
二、餐饮企业营改增后税负如何?
1.小规模纳税人
从营业额来看,目前很多餐饮企业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这意味着,5月1日后,这部分餐饮企业缴税的综合征收率会降到3%,相比之前的税率5%,税负将明显降低。例如,一家餐馆月营业额10.3万元,“营改增”前,需要缴纳5150元(103000×5%)的营业税。但“营改增”后,在征收率为3%的情况下,只需要缴纳3000元[103000/(1+3%)×3%]的增值税。按照这一比例,“营改增”将让餐饮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低41.75%。显然,相比当前的税负,“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一定会降低。此外,餐饮业还有很多都是个体工商户,而我国营业税和增值税都存在起征点,对月销售(营业)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餐饮企业,原来免征营业税,营改增过渡期,应该还会延用之前的优惠政策,继续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
在餐饮业增值税税率已确定为6%的情况下,相比之前适用的营业税税率5%,上升了1%,但这是否意味着税负增加了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营业税以营业额为征税对象,而增值税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餐饮业通过加工食材向顾客提供餐饮成品,其特点是直接材料支出是成本中最主要的部分等。从采购食材、加工食材、销售产品的角度看,餐饮业与其他主要借助人力资源完成的服务业不同,与制造业有相似之处。但是由于营业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餐饮业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前存在较大的重复纳税,即购入直接材料时实际负担了材料的增值税,但提供服务时又要以包含材料增值税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餐饮业纳税人可以通过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而消除重复纳税。例如,一家餐馆每月购买适用13%税率的原材料20万元,购买适用17%税率的酒水、饮料等原材料10万元,如果不考虑其他成本,该餐馆每月营业额为200万元,“营改增”之前的每月应缴营业税为10万元(200×5%),“营改增”后,每月应缴增值税为7.57万元[200/(1+6%)×6%-〔20/(1+13%)×13%+10/(1+17%)×17%〕],应纳税额相比之前也降低了不少。
由此可见,税率虽然提高了一个百分点,但应税销售额会降低很多,整体来说缴的税比现在还是少的。
三、餐饮企业营改增后能否实现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
对餐饮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而言,营改增后减税是建立在有进项抵扣的前提下。进项税额抵扣需要取得相应的专用发票。如果餐饮企业每项支出是有发票的,每项进货都是有发票的,那营改增肯定是能降低公司税负的。如果无法取得发票或没有发票,有可能导致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税收负担不降反升也是有可能的。例如餐厅去菜市场采购食材,小摊贩是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部分开支就不能抵扣。此外,人工成本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营改增税率,而这些也不能抵扣。极端一点的话,如果无任何抵扣项,则企业缴税按照6%的税率,缴税额会不减反增。因此餐饮企业营改增之后,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应完善财务制度,关注发票的取得、使用和管理,最终整体税负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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