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附举例说明)
2021-06-23
每个月工资差不多,这个月钱少。当你打开工资条时,你可以看到预扣的税款比上月多。这是怎么回事?深圳?的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的?和深圳办事宝算一下吧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时深圳个人所得税计算,需要按照“累计扣缴法”计算扣缴税款。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步
1.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对居民个人,按照其当月在本单位的累计工资薪金所得,减去累计免税所得、累计费用扣除额、累计特别扣除额、累计特别附加扣除额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具体公式: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在上述公式中,当期可以抵扣的专项附加抵扣金额,是本单位截至当月符合政策条件的抵扣金额。
2.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根据预扣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1查找适用的预扣率和快速扣除,然后计算累计预扣税额,再扣除累计减免税和预扣税额。如果计算的本月预扣税为负,则暂不退税。当纳税年度结束后余额仍为负数时,由纳税人按年度结算缴纳综合收益,多退少缴。
具体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税率表1
(适用居民个人工资和工资收入的扣缴和提前支付)
举例说明
2018年和2019年小明应付月薪25000元,“三险一金”3000元/月。假设没有收入减少或税收减少。
(一)2018年个人所得税计算
2018年1月至9月每月个人所得税额=(25) 25%-1005(快速扣除)=3620(元);
2018年第四季度将实施个人所得税过渡性政策,实行5000元费用扣除标准和新的税率表。
2018年10月至12月每月个人所得税额=(25) 20%-1410(快速扣除)=1990(元);
2018年全年(1-12月)个人所得税=3620 9 1990 3=38550元。
(二)2019年个人所得税计算
假设2019年小明享受独生子女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养老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共2000元。
2019年1月应缴纳的代扣所得税=(25-2000) 3%=450元;
2019年2月应纳代扣所得税=(25000 2-5000 2-3000 2-2000 2) 3%-450=450(元);
2019年3月应缴纳的代扣所得税=(25000 3-5000 3-3000 3-2000 3) 10%-2520(快速扣除)-450-450=1080(元);
可以看出,由于3月份累计扣缴应纳税所得额为4.5万元,
适用10%的税率,因此3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有所增高。
2019年全年个人所得税额=(25000×12-5000×12-3000×12-2000×12)×20%-16920(速算扣除数)=19080(元)。
全年税款由38550元下降至19080元,降幅达50%。
总结
1.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个人所得税法,对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2.累计预扣法下,纳税人每月预扣预缴税款都是以全年累计工资、薪金所得为基础来计算的。即使每个月收入是均等的,但是由于累计收入逐月增加,有可能会出现适用税率上升,即“税率跳档”,导致预扣税款“前低后高”的现象。
3.从全年来看,由于新税法采用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制度深圳个人所得税计算,累计预扣法不会增加全年税额,也不会影响减税红利的享受。相反的,这种办法可以减少对纳税人全年中前期的税金占用,降低纳税人的资金成本,相当于给纳税人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
在线计算
以上内容由51税知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与智慧同行,开启你的创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