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表决权控制公司目的是啥?裕兴股份再遭深交所问询
7月12日,资本邦讯,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裕兴股份”)的问询函。
公告显示,2019年6月19日,深交所就裕兴股份表决权委托暨控制权变更事项发出公开问询函。6月25日,裕兴股份提交了问询函的回复,请裕兴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就以下问题作出进一步说明:
1.本次交易只涉及表决权委托,不涉及股权实质性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委托方是否存在股份被限制转让情形。
2.常州科技街后续是否有明确的受让公司股份的计划或安排,若是,请详细说明计划或安排的内容及其资金来源;若否,请说明常州科技街对公司控制权的实质如何保障以及本次通过受托表决权控制公司的目的。
3.在不拥有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情况下,委托方王建新及其他七位股东如何切实保障自身利益,未来当常州科技街意图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进行业务调整,或更换公司现任董事会或管理层时,委托方是否将收回本次委托的表决权。
4.根据裕兴股份对问询函的回复表决权,“委托方只会因为受托方无法完成协议项下的委托事项表决权,才存在委托方收回表决权委托的可能性。委托方不会仅仅因为利益冲突而收回表决权。”请说明: “受托方无法完成协议项下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形,以及因上述情形收回表决权委托的合规性。
委托方放弃控制权而仍然持有公司大量股份的目的,以及因受托方行使表决权导致委托方持股目的不能实现时,委托方的解决预案及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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