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保护的是哪些权利
商标权又称为商标所有权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包括什么,指的是商标权人在法律保护的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国家法律保护的权利。其主要的权利包括:专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续展权和标示权等,其中专用权是最重要也是最为核心的权利,其他权利都是专用权利派生出来的。
1.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指的是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在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上享有独占使用,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这里专有使用权具有相对性,即注册商标只能在注册时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而不可以在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标权人也不得擅自改变构成注册商标的标志,不能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2.商标禁止权
商标禁止权指的是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
3.商标许可权
商标许可权指的是商标权人有权通过签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其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商标权人)在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权时,还有义务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该在商标局备案,未经备案的许可合同虽然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单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商标使用许可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
4.商标转让权
商标转让权,指的是商标权人享有依法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一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一主体转移到另一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5.商标续展权
商标续展权指的是商标权人对其注册的商标,在其保护期限满之前,享有依法通过商标续展手续延长该商标权的保护期限的权利。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续展注册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在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局留有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注销。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包括什么,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续展注册没有次数的限制。
6.商标标示权
商标权人在使用其注册商标时,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标记。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可以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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