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100%持股真的好吗?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创始人百分百持股真的好吗?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原来注册公司的时候,有很多人都是:要不然就是一人独资,要不就是一家人开公司,夫妻档,兄弟档的现象特别多,但是,现在注册公司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与别人合作,所以,合作开公司的人也是越来越多了。
似乎,大家都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思维方式也是局限的,只有团队协作,利用团队力量共同奋斗才是正确的开公司的方向。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贾总从事工程承包的,当时工程行业景气,贾总成立了一家50万注册资本的公司,全部都是实缴出资。贾总自己拥有100%的股权。开始的那几年,生意很不错,公司也赚了不少钱,虽然,期间有几个人想入股合作,但贾总众总觉得没必要,他觉得,花高薪就可以请到需要的人,所以,根本不让他人入股。
随着市场的发展,业务也没有原来那么好做了,最近一年甚至出现了亏损,公司的人员流动也很大,很多事情都要他亲力亲为,应接不暇。一次,工程队在施工时一不小心造成一个工人严重的工伤,医药费高达200多万,再加上最近公司的业务不好,公司账面上基本上没有什么流动资金,几个月下来,已经远远不能够支付工人的医疗费用了,公司都要破产了。工人家属要求贾总继续偿还剩余的医疗债务。贾总认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万,他最多对医疗债务承担50万的有限责任,对超过金额的债务不不想承担清偿责任,因而拒绝清偿,于是呢工人的家属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法》虽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由于贾总是一人有限公司,而且公司账务记录不清,公司经营收支与贾总个人收支未作区分,导致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的独立性。依据《公司法》第64条规定,公司对经营中风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个人财产支付工人剩余的医药费。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一人独大的公司虽然在很多时候能够独揽大权,一个人说了算,资金财产也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一人有限公司的利弊一人有限公司的利弊,可是更多的时候,因为没有合作伙伴的约束,也没有了合作伙伴的支持和风险共担,一个人孤掌难鸣,企业也难以做大,总的来说都是弊大于利。
所以百分百持股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弊端
1、没有核心团队
如果公司建立核心团队,任何一个部门都能有其他的股东或者是骨干去跟进和负责,公司也相对会稳定些。
就如案例中,如果工程中有能够有专门负责的股东时时监督或提醒,也许就能把控好每个安全环节,避免意外的发生也不是不可能的。
2、资金有限
有了合作伙伴不仅能够整合人才,还能够整资金和资源,扩大公司流动资金,给日常开支和紧急情况多了一份保障。
就如案例中,如果有2个以上股东,就能够避免贾总对于公司的财务不重视,导致公司账务与个人账务分不清楚的状况,出现问题的时候也不会因为医疗费用赔偿问题闹到法院里去处理,最后用个人财产去处理公司的意外问题。
3、资源和风险
贾总成立公司时,工程行业景气,公司也赚了不少钱,如果公司有相对完善的风控制度和治理结构,比如购买了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就能够有所保障,而且也很有可能吸引到上下游或外部资金,扩大公司规模,在遇到问题时,有一个强大的公司在做后盾,也不至于出一点意外,就对公司有很大的影响。
我们总结一下:企业老板拥有百分之百股权,是确保了企业老板绝对的控制权,但这样的治理结构,已经完全不适合现代的商业环境了,我想,各位老板都想把自己的公司做大做强,除了100%的股权以外,还有很多方法确保你拥有控制权,其中,我的内容中,就有“分股不分权的8个方法”,大家可以去详细学习和了解。现在是个合作的年代、是一个强强联合的年代,希望能够看到这一节内容的独资老板,能够从以上的案例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调整公司的股权架构和治理结构,做大做强自己的企业。
今天分享的内容就这么多,我们下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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