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提交撤三申请应该怎么处理?教你如何搜集证据进行撤三答辩
首先,普及一下什么叫做撤三申请。对与已经下发的商标证书,根据商标局规定,商标注册之日起满3年的,若3年内商标一致没有使用的话,任何人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撤三申请。
商标被提交撤三申请应该怎么处理?
情景模拟:
比如说,有一个商标名叫“小小”,A公司已经在先注册,切已经拿到了注册证,并且已经满3年了。后来B公司也想注册这个名叫“小小”的商标,但是由于A公司已经注册在先,所以正常的话B公司就无法注册这一商标。但是,这时B公司则可以提交撤三申请,申请撤销A公司的“小小”商标。这里具体B公司如何提交申请,暂时不讲,后面会有详细的分享给大家,这里要讲的是,面对这样的情况,A公司应当如何应对呢?
当B公司提出了申请之后商标答辩,商标局会向A公司发送通知书,要求A公司提交在某年某于某日至某年某于某日期间商标使用证明;既能够证明在这三年时间段内,A公司在使用“小小”商标的证据。
这里我汇总了几个可以用作证据的明细,分享给大家:
(1)若商标是用作产品的话,可以提交与代工厂合作的委托加工协议、支付凭证、发票/收据等资料这些可作为一条证据链。
(2)产品包装(包括包装盒、标签、说明书、合格证等)的印刷工厂,提交你们之间的印刷合作协议、支付记录凭证、发票/收据等资料,可以构成一条证据链。
(3)商标授权给其他连锁店或授权给其他分销商使用的,可以提供商标授权使用协议、产品供销合同、支付凭证、发票/收据等资料,可作为一条证据链。
(4)自己的产品存在经销的情况,可以提供客户的订单列表、支付凭证、快递底单、发票商标答辩,形成一条完整销售链则可以作为一条证据;
(5)宣传材料,印有“小小”商标的宣传材料,能够体现是在商标局通知书上的时间段内,可作为一条证据链。
(6)网络宣传的,宣传材料带有商标,且能体现发布时间的;
(7)付费推广的,可以提供合作协议、支付凭证、发票/收据,可作为一条证据链。
(8)其他可以证明商标在使用的材料。
注:以上提到的资料,合同类的需要加盖双方公章、所有资料都必须是真实的,所有材料必须在商标局通知书中规定的有效时间段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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