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库 > 正文内容

以案说法 | 商标侵权抗辩事由(五):在先使用

51税知网2年前 (2022-10-24)知识库72

商标使用保密协议_什么是商标原创权_商标使用权

【摘要】 由于商标制度形成的历史因素、字号权利和商标权的冲突等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一定影响力的在先使用商标广泛存在,这种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具有巨大的商誉和影响,也承载了相应的经济利益,这种正当的经济利益应予保护,我国《商标法》对在先使用商标从商标注册行政阶段到商标侵权纠纷的民事阶段都设置了一些保护制度。

【关键词】商标在先使用 原有范围 商标注册制度 申请日

【案件背景】

重庆开门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门红公司”)系第5778430号“PAULA’S CHOICE宝拉之选”商标的专用权人。该商标的核定范围为第3类的肥皂、非医用沐浴盐、去污剂、皮革保护剂(上光)、化妆品用香料、化妆品、化妆用雪花膏、减肥用化妆品、牙膏、动物用化妆品等。

开门红公司在该商标取得和占有过程中,曾受到上海颖文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文公司”)的异议申请和美国宝拉珍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拉珍选公司”)的无效宣告申请。异议申请经过复审、行政一审和二审失败;无效宣告经商评委审核后认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正在行政二审审理过程中。

自2017年6月28日开始,宝拉珍选公司及其经销商颖文公司、碧奥公司的网上店铺陆续收到开门红公司投诉,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店铺随时面临关闭、商品随时面临下架的风险,订单量锐减、商誉受到严重影响。

2017年8月23日,颖文公司和碧奥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开门红公司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后宝拉珍选公司申请加入原告参与诉讼,开庭日颖文公司及碧奥公司申请撤回全部诉讼请求。

宝拉珍选公司称其对“宝拉珍选”“PAULA’S CHOICE”标识享有包括著作权、商号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在内的善意、在先的合法权利,开门红公司的“PAULA’SCHOICE宝拉之选”商标处于无效宣告中的权力不稳定状态,且开门红公司投诉行为属于恶意抢注、恶意投诉的权利滥用行为,故请求法院确认其在化妆品上使用“宝拉珍选”“PAULA’SCHOICE”商标标识不侵害开门红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并登报消除影响。

开门红公司答辩称,1.本案不符合确认不侵害商标权之诉的提起条件,应予驳回。2.宝拉珍选公司对“宝拉珍选”“PAULA’SCHOICE”商业标识不享有在先权利,开门红公司的投诉行为属于正当行使商标权利,未对宝拉珍选公司造成损失,应予驳回原告诉请。

双方提供交换了相关证据,法院在此基础上对相关事实进行了查明。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1.确认不侵害商标权之诉的目的在于避免被控侵权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损失进一步扩大,尽早结束因权利人的侵权警告所带来的知识产权权利不稳定的法律状态,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宝拉珍选公司有权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2.宝拉珍选公司的“PAULA’SCHOICE”“宝拉珍选”商标标识与案涉商标构成近似,但其使用时间早于案涉商标注册时间,且其通过销售、宣传在中国护肤品、化妆品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宝拉珍选公司在使用后未延展使用至其他商品类别,也未超出原有的地域范围和使用方式,故属在原有范围内使用,所以宝拉珍选公司的在先使用抗辩成立。3.开门红公司恶意抢注宝拉珍选公司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并滥用权利。

因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1.宝拉珍选公司在化妆品上使用“宝拉珍选”“PAULA’SCHOICE”标识不侵害开门红公司“PAULA’SCHOICE宝拉之选”商标的专用权;2.开门红公司赔偿宝拉珍选公司部分经济损失;3.开门红公司登报发布声明消除影响。

开门红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又撤销上诉。

【律师评析】

该案是商标在先使用人确认不侵权之诉,是国外商标和中国注册商标的冲突即不同法域下商标专用权的冲突。

商标的原始取得方式有三种商标使用权,注册取得、使用取得和混合取得。注册取得即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制度;使用取得是指在先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制度;混合取得顾名思义是兼具注册取得和使用取得的特点,是指商标注册后的特定时间内,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在先使用人可以以使用在先为由提出撤销注册商标。虽然中国商标注册异议制度与混合取得有点相似,但是我国的异议制度包含的范围更广,关于在先使用的条件更为严苛,二者本质是不同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商标原始取得制度为注册取得。然而由于商标制度形成的历史因素、字号权利和商标权的冲突等各种各样的原因,有一定影响力的在先使用商标广泛存在,这种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具有巨大的商誉和影响,也承载了相应的经济利益,这种正当的经济利益应予保护,我国《商标法》对在先使用商标从商标注册行政阶段到商标侵权纠纷的民事阶段都设置了一些保护制度。其中关于商标侵权纠纷对在先使用商标的保护规定在《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在司法实践中,商标侵权在先使用抗辩也受到了严格的限制,一般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一、商标在先使用行为要早于商标注册的申请日,这是商标在先使用的基本时间条件。申请日,是商标注册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的日期,若通过邮件申请,则为商标局收到并登记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

二、商标在先使用的行为原则上要早于商标注册人的使用行为。这一条件是《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明确规定,是为了保护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未注册时候的一种利益商标使用权,当然在侵权纠纷中对于商标注册人的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也是受到严格的限制,一方面要求商标注册人的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要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还要求在先使用抗辩人要有主观恶意确实是攀附。商标法对两个未注册商标的争议未明确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则是以“包装、装潢、商品名称”标识的名义进行保护,这种标识本质是未注册商标。

以上内容由51税知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与智慧同行,开启你的创业之路!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51税知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51wsyp.cn/2459.html

分享给朋友:

“以案说法 | 商标侵权抗辩事由(五):在先使用” 的相关文章

代理记账公司成立条件

代理记账公司成立条件

虽然现在的公司越来越多,但是一些公司也在逐渐亏损、破产。成立并经营公司是不容易的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公司的成立需要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那么代理记账公司成立条件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要成立代理记账公司需要条件,《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

既合规又节税!跨境电商大卖会利用哪些优惠政策做文章

既合规又节税!跨境电商大卖会利用哪些优惠政策做文章

行业内十亿级别以上的跨境电商大卖,现在可以说基本都完成了财税合规化运营。 跨境电商卖家到底需要缴纳哪些税项呢?用一个表格来总结一下,大致包括以下税种及税率: 国内的税种,有企业经营经验的老板相信都基本了解了。境外间接税,对于大部分主营欧美市场的跨境电商卖家来说,主要指美国的销售税(主要为平台代缴代...

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税法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多少?税法有没有明确规定?规定的年限是最低年限还是最高年限? 会计规定: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学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固定资产税法折旧年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

工商年检是不是就是年报?

是的!说明:一、企业年检已取消,改为企业年报。二、企业年报时间:1月1号至6月30号。三、申报方式在网上申报。企业年报网上申报流程:一:进入携创网(原中国工商注册网)。二: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地区携创网中国工商注册网年审,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三: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四...

华为拿下的这个5G编码到底是什么 又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来源:PingWest品玩(wepingwest) 文 | 翔神 最近两天,一则新闻突破了林丹出轨、冯小刚手撕万达等各类强劲对手的围攻,在微博和朋友圈竟然占有一席之地,但是新闻的内容完全看不懂企业编码是什么,什么 Polar、LDPC,满屏幕字我只读懂了一个关键句“华为为国争光,在世界通信行业有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