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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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办理外汇业务的范围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注册登陆后,进行网上业务申请。目前可直接通过网上办理的业务包括:名录登记、贸易信贷报告、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及变更登记;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等。其他如货物贸易外汇登记(超期限退汇登记、C类企业收支登记、B类企业超额度超期限登记、其他业务登记)、外债登记、境外放款登记等业务可以通过网上预审进行材料准备与初审。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
一、网上办理/网上预审外汇业务办理流程
1.登录方式: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集成在“数字外管”平台中,访问地址为:。原应用服务平台用户如何访问系统,新用户如何注册等问题可查看“数字外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的《数字外管平台用户手册》。另外,用户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入口,登录后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用户区分为自然人用户和企业机构用户,注册后登录使用。2.网上预审。行政许可事项都可以进行网上预审,如,进出口企业名录登记、外债(变更)登记等。对于不允许网上办理的事项,用户可以通过系统进行预审,待预审通过后,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快递邮寄至外汇局方式进行办理。网上预审具体流程如下:1.用户登录系统。2.选择“行政许可办理”菜单,进入我要办理操作界面。1)事项选择用户可以逐层点开树状列表选择要办理事项,如下图所示:
自然人用户和企业用户登录系统后会根据用户类型展现相对应的事项信息。也可通过检索输入框查找要办理的事项行政许可信息怎么填写,支持按事项编码和事项名称进行模糊查询。如下图所示:
点击【我要办理】按钮,则显示事项详细信息,进入办理环节。2)显示事项信息事项信息内容中会显示行政许可办理事项的基本信息、办事流程、所需材料目录、受理条件、收费标准、设定依据和常见问题等信息。在未选择经办外汇局时,基本信息中的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无详细显示信息。
3)选择经办外汇局
选择经办外汇局后,基本信息中对应显示所选外汇局的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此时可进行预审或网上办理。点击【预审】按钮或者【网上办理】按钮之前需要先选择经办外汇局,否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4)预审
用户在事项办理详情页点击【预审】按钮,系统会给出确认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确认后,进入事项办理页面行政许可信息怎么填写,系统中事项办理页面根据用户类型及事项类型分为五种:企业名录登记新办、企业名录登记变更、企业名录登记注销、自然人办理事项、一般企业机构事项。举例如下图所示:
l自然人事项详情页
l一般企业机构事项详情页
l企业名录登记新办事项详情页
用户根据各事项不同要求填写相应信息,上传相关附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将该事项申请信息提交到外汇局端进行审核。
注意:a、红色*标识为必填项,材料中带有{必填}字样的是需要必须上传附件的材料。b、材料清单中的每项材料只允许上传一个附件。附件资料支持格式为图片(jpg、png、jpeg、bmp,大小不超过2M)和pdf(大小不超过10M)。c、点击【提交】按钮之前,需要勾选屏幕下方的“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请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否则无法提交。
上传必填资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示业务申请成功,如下图所示:
该预审事项在“我的许可业务”菜单中的预审事项列表中可以看到实时的办理状态,提交后当前的状态为“预审中”,如下图所示:
外汇局相关业务人员会在系统的外汇局端收到该预审申请,然后做出相应的预审通过或预审不通过操作。
为了用户使用方便,对于不能一次性提供所有申请事项资料信息的,可以在预审填写页面点击【保存】按钮,将该事项申请信息暂存在互联网端;待资料信息准备齐全后,在预审事项中点击修改【按钮】,补充完整后再进行提交预审操作。
3.网上办理。少数业务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如进出口名录登记、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变更)登记等,根据系统提示材料进行上传,网上办理操作同第二步网上预审操作说明。不允许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网上办理】按钮置灰且无法点击。4.业务办理状态查询。为在系统互联网端进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事项申请的自然人或企业机构,提供办理中事项、已办结事项和预审事项查询查看功能。可以进行办理状态查询、事项详情查询、撤回、通知书查询等。疫情期间,我们会在业务办理完结后,将相关文书通过邮箱回复扫描件扫描或快递方式发给企业。
二、行政许可业务和贸易信贷报告等企业报告业务办理流程
(一)、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流程(以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登记为例)1.登录国家外汇局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进行注册登录,点击“法人注册(行政许可业务)”,填写法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
小贴士 :
(1).请使用火狐浏览器、Chrome浏览器、或IE11进行访问。
(2).系统开放时间为8:00-17:002.点击“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办理”,输入事项编码或名称进行检索,或直接选择要办理的许可事项,如办理出口单位名录登记的,选择“17100200Y 出口单位出口收汇核查”-“171002001 出口单位名录登记”-“ 出口单位名录登记新办”,点击“我要办理”。
3.根据企业注册地址选择经办外汇局,阅读系统提示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常见问题,并点击页面最下面的“网上办理”。4.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如办理出口单位名录登记的,在“材料清单”界面下载《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空白样表,相关要素填写完成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转换成图片、PDF扫描件形式上传,然后点击“提交”。其他外汇业务按指引上传相关材料,操作步骤类比出口单位名录登记。
小贴士 :(1).红色*标识为必填项,材料中带有{必填}字样的是需要必须上传附件的资料。(2).材料清单中的每项材料只允许上传一个附件,对于有正反面的需要扫描或拍照合成一个图片文件。附件资料支持格式为图片(jpg、png、jpeg、bmp,大小不超过2M)和PDF(大小不超过10M)。(3).点击【提交】按钮之前,需要勾选屏幕下方的“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请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否则无法提交。5.外汇局T+5日内在线审核,企业在“我的业务”-“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业务” 模块中查收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开通注意事项等信息,在个人中心查看ba账号和密码。
(二)、贸易信贷报告等企业报告业务办理流程1.以操作员账号登录国家外汇局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
小贴士 :(1).请使用火狐浏览器、Chrome浏览器、或IE11进行访问。(2).机构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至17位。(3).用户代码和密码为通过ba账号设置的操作员账号密码,非ba账号密码。2.以预付货款报告为例,选择“数据申报”-“货物贸易”-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预付货款报告-预付货款报告新增,可通过付汇起始和截止日期查询对应付汇申报数据,选中后点击【新增】按钮。
在弹出的对话框录入预计进口日期、关联关系类型、报告金额,点击[提交]即完成一笔预付货款报告。
3.系统提供新增报告业务批量导入功能,企业下载系统提供的模板,按要求填写相应要素,点击【批量导入】即可。
资料供稿: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中心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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