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库 > 正文内容

《催告书》中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法院:不予执行

51税知网2年前 (2022-10-21)知识库44

山西省岚县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9)晋1127行审6号

申请执行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

法定代表人杨某,职务:局长。

委托代理人兰某,男,该单位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岚县天旺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某。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_权利人和义务人的区别_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

申请执行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向本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岚县天旺煤业有限公司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行政罚款决定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执行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下事项:1、罚款5万元;2、逾期罚款5万元。事实与理由:对被执行人部分原煤约8-10吨、精煤约10吨,未采用苫布苫盖露天堆放、煤矸石倾倒沟壑,申请执行人以上述问题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之规定,分别于2018年3月15日、3月26日、5月9日、7月3日对被执行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岚环责改字[20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岚环罚字[2018]1号)、《行政处罚逾期罚款催缴通知书》(岚环催缴字[2018]2号)、《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且一直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载明的法定义务。

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5月8日申请强制执行,被裁定不予受理。申请执行人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被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裁定书认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欠缺部分法定材料,不符合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受理的形式要件,之后申请执行人对材料进行了补充完善。现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再次提出对上述申请执行事项予以强制执行。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_权利人和义务人的区别_八项权利八项义务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了相关材料。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存在处罚依据不规范、权利未告知的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权利”。”申请执行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向被执行人岚县天旺煤业有限公司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中认定被执行人岚县天旺煤业有限公司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而送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被执行人岚县天旺煤业有限公司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故告知当事人拟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不一致,剥夺了当事人对实际处罚事项依据的知情权。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_八项权利八项义务_权利人和义务人的区别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上述法律规定了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依法应当予以保障。该陈述权和申辩权的告知义务在《行政处罚法》中进行了规定,《行政强制法》也进行了规定,但两部法律所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属于不同的两个阶段,不能以行政处罚决定前的告知事项来免除行政强制执行前应催告事项的告知义务。行政强制执行前以催告的方式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不单只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可能提出陈述和申辩,对逾期加处的罚款等惩罚内容也可能提出陈述和申辩。本案中,申请执行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虽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的形式告知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但是在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前的《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中并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剥夺了被执行人在该催告阶段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影响了该两项权利的行使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于法不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对申请执行人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作出的岚环罚字[20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罚款,不予执行。

权利人和义务人的区别_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_八项权利八项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审判长 李旭龙

审判员 袁玉明

审判员 牛爱鑫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书记员 史丽琴

以上内容由51税知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与智慧同行,开启你的创业之路!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51税知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51wsyp.cn/1418.html

分享给朋友:

“《催告书》中未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法院:不予执行” 的相关文章

资产折旧,最低年限有哪些规定?哪些折旧不能税前扣除?

资产折旧,最低年限有哪些规定?哪些折旧不能税前扣除?

资产折旧问题与我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近期针对纳税人咨询的相关问题税法最低折旧年限,小编做了如下汇总: 问题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

不要与这些福利擦肩而过!纳税信用等级有大用处~

不要与这些福利擦肩而过!纳税信用等级有大用处~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就是为了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更好地服务于纳税人。所以,在具体办税过程中纳税信用等级的应用还是非常多的哟!下面就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发票领用篇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税务部门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 纳税信用评价为A...

商标权的续展期是什么时候

商标权的续展期是什么时候

一、商标权的续展期是什么时候 《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续展期限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6个月即宽展期。 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商标续展时间,需要...

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服务平台

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服务平台 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服务平台是为各类用户提供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网上办理、商品条码胶片网上申办等网上办事;法人信息核查、机构代码查询、商品条码查询、数字标准检索等网上服务的综合业务平台。各类用户可通过登录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应用平台安全、有效、便捷地享受各类网上对公服务。 功能介...

营业执照没年报,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怎么办?

营业执照没年报,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怎么办?

营业执照忘了年报被列入异常了,该如何处理? 时限在被列入异常名录之日起三年内。比如你在2016年7月10日被列入异常名录,那么在2019年6月30日前你将所有落下的年报都进行补报,都是可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当然,早补报,早申请,早移出。如果你在2019年6月30日前仍没有年报营业执照丢了能不能补...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式开启

3月1日起,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式开启。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明确2021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结合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