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外派临港铁路公司企业岗招录简章
根据《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多业态发展人力资源配置整体方案——对外转岗暂行管理办法》,结合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天公司)实际和滨海新区企业岗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公司职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招录外派临港铁路公司企业岗职工临港劳务公司,现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本次外派临港铁路公司企业岗报名条件要求的渤天公司在职职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均可报名,外派公益岗、外派企业岗、公司内部实体及单位已招录的除外。
(一)基本条件
1、学历、年龄及招录条件见招录附表;
2、身体健康临港劳务公司,具备招录岗位从业需要的能力和素质。
(二)岗位条件
本次外派临港铁路公司企业岗位共计4个(详见招录附表)。
二、管理、考核及待遇
(一)管理
1、外派临港铁路公司企业岗职工实行劳务派遣制,其劳动关系在渤天公司,实行双重管理。在外派企业岗工作期间,执行用工单位岗位工作班次。
2、所有外派临港铁路公司企业岗职工,转岗前身份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档案封存。转岗后因工作需要调回渤天公司的,经与用工单位协商后,按相关程序从用工单位撤回。
(二)考核
1、天津渤天化工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公司制定外派临港铁路公司企业岗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根据考核情况,严格与工资收入挂钩。
2、外派临港铁路公司企业岗职工每月考勤和考核情况,由外派负责人员统计汇总,报渤天化工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公司,由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公司按绩效考核办法核算工资,由渤天公司发放。
3、外派企业岗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用工单位相关规定处理。如用工单位对其违纪行为没有相应处理规定的,按《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处理。对于违反用工单位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由渤天化工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公司退回原中层单位,按照《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处理。
(三)待遇
1、外派临港铁路公司企业岗职工工资结构为:保障工资+绩效工资,其中包含个人险金。
2、外派临港铁路公司企业岗职工应严格遵守用工单位考勤制度,按照用工单位工作班次要求出勤,加班工资、带薪年休假等待遇按用工单位实际要求执行。
3、收入台账据实统计,作为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基数。缴费基数低于天津市最低缴费基数时,以天津市最低缴费基数作为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基数。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外派临港铁路公司人员工作由渤天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渤天公司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招录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进行。
1、报名:2016年10月25日14:00至10月26日16:00接受职工报名。凡符合本次临港铁路公司企业岗报名条件的职工,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复印件、专业资质证书及复印件、技术等级证书及复印件,到渤天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公司填写报名表。(地点:烧碱厂会议室)
2、资格审查:由临港铁路公司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现任班长资格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为准。
3、录用方式:由临港铁路公司组织面试,产生外派人员名单。
4、本次招录工作由公司纪委、监察部全程监督。
报名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联系人:吴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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