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学习的类型
一、知识概述
二、知点详解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组合学习。
(1)下位学习(类属学习):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从而获得新概念或新命题的意义。下位学习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派生类属,即新学习内容仅仅是学生已有的、包容面较广命题的一个例证,或是能从已有命题中直接派生出来的。另一种是相关类属知识类型有哪些,即新内容纳入可以扩展、修饰或限定学生已有的概念、命题,并使其精确化。
破题技巧:下位学习(大概念→小概念)
派生类属:不改变原有认知结构,相当于同化,如水果→苹果
相关类属:改变原有认知结构,相当于顺应。如媒体(报纸、广播、电视)→计算机→媒体变成新媒体
(2)上位学习(总括学习):是指新概念、新命题具有较广的包容面或较高的概括水平,这时,新知识通过把一系列已有观念包含于其下而获得意义,新学习的内容便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产生了一种上位关系。
破题技巧:上位学习(小概念→大概念),如苹果→水果
(3)并列组合学习(又称为并列结合学习):当新概念或新命题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观念 既不产生下位关系,又不产生上位关系时,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组合关系,这种只凭组合关系来理解意义的学习就是并列组合学习。
破题技巧:有联系,无上下位,一般是成对的词。
三、练习题
1.儿童在知道“菠菜”、“萝卜”和“洋葱”等概念之后,再学习“蔬菜”概念,这种学习是( )。
A.上位学习 B.下位学习 C.并列结合学习 D.归属学习
【中公解析】A。上位学习也称总括学习,是指在认知结构中原有的几个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包容性程度更高的命题,即原有的观念是从属观念,而新学习的观念是总括性观念。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含程度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已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含程度更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的学习。并列组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如学习长度和面积、能量和体积、需求与价格等概念之间的关系,都属于并列结合学习。儿童在知道“菠菜”“萝卜”和“洋葱”等概念之后,再学习“蔬菜”概念,这种学习属于上位学习。
2.【多选题】如果将“绿色植物都可以光合作用”这一原理从不同角度归类,可以属于( )。
A.概念学习 B.命题学习 C.上位学习 D.并列结合学习
【中公解析】BD。命题学习实质上是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掌握由几个概念联合所构成的复合意义。“绿色植物都可以光合作用”是阐述的是绿色植物与光合作用的关系知识类型有哪些,因此属于命题学习。当新概念或新命题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观念既不产生下位关系,又不产生上位关系时,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组合关系,这种只凭组合关系来理解意义的学习就是并列结合学习。绿色植物和光合作用两个概念在“绿色植物都可以光合作用”这一命题中产生了一种组合关系,因此属于并列结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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