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欧盟商标与德国商标的区别以及维权方式
德国是欧洲第一大经济体,也是欧盟的创始会员国之一。作为欧洲的重要经济实体之一的德国,在加入欧盟之前就已经是欧洲乃至世界的工业强国,由于德国工业起步较早,德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形成较早。
德国强大的社会经济体系也吸引了很多跨境商家的入驻。根据数据分析,欧洲热销品类排行榜前五位的是:服饰、家居、无线产品、运动用品、电子产品。
那么,对于不同品类,消费者又会因为商品的哪些特征而进行购买呢?说到底,消费者还是喜欢购买有品牌的商品,有品牌备案的商家对于欧洲消费者更加吸引。
因此,不少商家入驻的第一步就是注册商标,因为只有注册了商标,才可以打造国际品牌,为企业在德国境内站稳脚跟,开拓更多德国市场。
截止3月18日,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收到其第250万个欧盟商标(EUTM)申请。自2011年起,世界各国和地区对EUTM需求量不断增长, 2020、2021年,EUTM申请数量分别飙升至近17.7万和19.8万件全球商标查询系统,分别同比增长10%和12%。该增长与中国关系密切,2020-2021年间,中国为EUIPO申请最多的国家,其次是德国和美国。
那么注册德国商标和欧盟商标有什么区别,需要什么条件?遇到恶意抢注时如何维权?中德商桥团队为您一一解读。
No.1
注册流程时间不同
德国商标:
德国商标等申请形式有两种,一种是采用纸质形式注册商标,第二种是通过德国专利商标局官网提交电子申请,选择第二种开支费用更低且审查速度更快。根据当地的商标法规定,在德国注册商标,在德国无居所或营业所的个人或企业,必须指定德国律师或欧盟律师为商标注册代理人。时间大约需要3-4个月,可以额外付费申请加急审查。
欧盟商标:
由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然后欧盟商标局将申请内容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便在同一时间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
审查通过后,进入三个月的公告。在这三个月里任何第三者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商标异议,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可以在一年内获准注册。申请注册周期约 5-8个月。
No.2
保护力度不同
德国商标:
作为单一国商标,虽然对比欧盟商标的保护范围比较小,但其在德国的保护力度更强。
欧盟商标:
虽然在德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保护效应,但产品一旦遭遇侵权行为,商家只能通过欧盟方维权,不管在时间上还是维权成本上都非常麻烦,因此,卖家如果只做德国跨境业务,不涉及欧洲其他国家,那么注册德国商标更为划算。
No.3
保护范围不同
德国商标:
德国境内有效,德国商标主管机关为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位于德国慕尼黑。
欧盟商标:
其变更、转让、续展都在全部成员国范围内有效,在欧盟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将被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欧盟商标等主管机关为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位于西班牙阿利坎特。
No.4
申请费用不同
德国商标:
递交申请(不超过3类商品或服务)的费用为290欧。
如果申请的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则从第4类开始,每类需额外支付100欧的官费。如果申请加急审查,则需额外支付200欧元的官方费用。
德国商标的初始保护期限为十年。每经过十年都可以进行续展,目前官方的续展费用每次为750欧(不超过3类商品或服务)。如果申请的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则从第4类起每类的续展额外官费为260欧。
欧盟商标:
递交欧盟商标(仅限第1类商品或服务)的官方申请费为850欧,第2类的额外官费为50欧,从第3类起每类的额外官费为150欧。
欧盟商标的初始保护期限为十年。每经过十年都可以进行延续,目前官方的延续费用用每次为850欧(仅限第1类),第2类的续展额外官费为50欧,从第3类起每类的续展额外官费为150欧。
No.5
被恶意抢注时维权手段不同
德国商标被抢注:
当商标遭遇恶意抢注时,被抢注商标权利人可以根据不同的被抢注阶段在德国专利商标局以及德国法院行使如下权利:
1、在被抢注商标的注册申请阶段,在所有的恶意抢注的类型中只有“代理抢注型”的被抢注人可以根据德国商标法第41和第42条的规定在该商标公布后的三个月内提出异议。
2、对于所有恶意抢注类型,被抢注人还可以根据德国商标法第54条和第50条第1款向德国专利商标局以“恶意”作为绝对无效注册的理由提出撤销该商标。
3、在商标法之外,德国的法律还规定了一系列维权手段。例如,被抢注方还可以根据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第4条第8项和第8条第1款第1句的规定要求抢注方消除因恶意抢注造成的影响并要求其立即停止继续使用该商标。
4、另外,如果涉及“代理抢注型”,中国企业可以根据德国商标法第11条、第17条和第27条的规定要求抢注方同意全部或部分变更商标权利人为中国企业。中国企业要在知道和应该知道商标被恶意抢注的三年内提出转让要求,否则该要求按照德国商标法第20条和德国民法第195条在3年内失去诉讼时效。
欧盟商标被抢注:
同样在欧盟商标条例中也有类似德国商标被抢注时的维权法律规定。例如,在涉及“代理抢注型”的案件中,中国企业可以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第18条的规定要求抢注方同意全部或部分变更商标权利人为中国企业。
不同之处在于,恶意抢注作为绝对无效注册原因,被抢注人仅仅可以根据欧盟商标条例第56条、第52条第1款b项的规定向内部协调局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或在侵权程序中提出反诉来撤销该注册商标。
No.6
中国上线免费欧盟商标查询系统
2020年9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盟知识产权局签订中欧商标信息交换协议,首次实现了我国商标数据国际交换合作。
在2021年5月,我国首个国际商标信息官方查询系统——欧盟商标查询系统(EUTMS)日前正式上线运行,面向全国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供快速、便捷、全面的欧盟商标信息查询服务。
欧盟商标查询系统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同开发,可实现对于商标基本信息、商品与服务信息、优先权信息、分类信息、流程信息等数据信息的浏览功能。
该系统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促进跨境电商卖家商标的全球布局。
虽然德国市场对中国产品的需求巨大,但由于诸多原因,如语言障碍、严格的零售标准、产品认证及合规要求等等,中国卖家参与德国市场障碍相对较大。与此同时全球商标查询系统,物流、语言、浏览体验、产品认证、VAT合规成为中国卖家叩开德国市场大门的五重考验。
为帮助中国卖家高效开拓德国市场,让“中国制造”在拓展全球市场的“出海”之路上走得更长更远,中德商桥德国团队密切合作,通过一系列服务为中国卖家出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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