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交企业所得税,不是所有非企业都不交企业所得税
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比较奇怪,虽然名称是企业所得税,但征税对象并非限于企业合伙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吗?,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同样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们先看看企业所得税法对于征税对象“企业”的定义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再看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于“企业”的解释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举个例子吧,某公立学校或者医院,将自己的部分土地租给中国移动公司用于建设基站,取得租赁费收入,这就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了。
另外,对于社区居委会或者村民委与会取得的类似收入该不该缴纳企业所得税,学术界有争议,实务中有的地区收,有的地区不收。
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个人独资企业因为是私人单独设立合伙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吗?,在法律上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因为要缴纳的税种为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与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公司是有明显区别的,后者属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范畴,在法律上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实际上和个体户差别不大。不要以为某公司就一个自然人股东就把它当成了个人独资企业。
再说说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和多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又有着明显不同,合伙企业遵守的是合伙企业法,而后者成立的依据是公司法,合伙企业作为一个整体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如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公司或者其他组织,则该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样,如果合伙人是自然人或者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则该合伙人从该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对于有限公司来说,一般来说,都有几个股东,这几个股东你可以称之为合伙办企业,但所办的企业不能称之为合伙企业,概念要搞清楚。几个股东办得有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该有限公司将税后利润分配给自然人股东,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今天就讲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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