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相关知识点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版权注册又叫版权登记,在中国,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是版权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
1、保护内容不同:版权保护的是文学、科学、艺术领域的作品(具有独创创性的表达);商标保护的是商品的商业标记。
2、产生的途径不同: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一旦产生,著作权就自动产生;商标权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才能获得。
3、保护目的不同:商标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商标知识,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著作权保护的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所创作的作品和与此相关的权益。其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4、有效期限不同:商标有效期是10年;版权登记在个人名下有效期是生前即死后50年商标知识,登记在企业名下有效期是50年。
二、商标案件中有关在先著作权的问题
近年来,根据商标法中的规定,申请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而在商标审理指南中又进一步的说明,在商标异议、异议复审争议的案件受理中关于涉及到在先权利保护问题时,有关部门应该如何进行判定。
那么,什么是在先权利呢?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申请前就已经存在并具有合法效益的权利,其中就包涵在先著作权。在先著作权是指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他人已经通过创作完成作品或者继承、转让等方式取得著作权。国家也建立了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为了更好的保护权利人的著作权。那么,在各类型的商标案件中,判断是否拥有在先著作权可以从以下方面下手:
在商标案件中,主张拥有在先著作权的一方会提交著作权登记证等相关证据,首先要比较该证据的产生时间与商标的注册申请时间。如果此类证据的产生时间要晚于商标的注册申请日,那么主张证据一方无法证明其拥有在先著作权。
另外,还要注重涉案商标中的图形是否构成作品及作品的完成时间和归属问题。如果商标中的图形不构成作品,即无法证明其拥有在先著作权。如果主张著作权的图形或图案具有较强的独创性和美感,属于美术作品,就应当予以保护。
我国的著作权登记属于自愿原则,著作权登记证的证明效力相对较弱,通常需要其他相关证据相互佐证。单独的只有时间先后的著作权登记证不足以证明其拥有著作权。商标案件涉及在先著作权需要提交证据时,当事人尽量要提交除著作权登记证之外的其他具有证明力的证据。
因此,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也要注意不要侵犯美术作品等在先著作权,商标图样一定要具有独创性,不要复制模仿他人的作品,如果不重视这点,很容易遭受损失。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以上内容由51税知网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与智慧同行,开启你的创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