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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

51税知网2年前 (2022-11-08)66
本公告将同期资料分为三种,分别是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新版的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以下简称新版报告表)采取以企业会计核算为基础,对企业关联业务往来进行填报的方式。新版报告表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附送表,将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电子申报系统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