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谷爱凌”商标,阿里巴巴被罚8万元
阿里、腾讯两大互联网公司巨头已经渗透人们的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商标代理行业也不例外。9月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阿里巴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因其代理“谷爱凌”商标罚款8万元。作为商标代理机构,阿里巴巴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2日期间受东海县曲阳乡蒋红雨书店和上海高藏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申请注册商标“谷爱凌”和“EILEEN GU”,收取代理费900.00元和300元。经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阿里巴巴商标注册,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阿里巴巴商标注册,因谷爱凌(英文名:EILEEN GU),为15岁中国滑雪首位归化运动员,社会媒体关注度较高,该标志用作商标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行政处罚
商标抢注乱象在冬奥会上引爆,引起全网热议。冬奥期间,吉祥物、优秀运动员等受到大众喜爱,不少人以此为商机,生产了一大批冬奥会周边,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企业第一时间申请注册相关商标,想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今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接连发文、联合多部门,打击恶意抢注冬奥会相关商标,并表彰冬奥会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驳回1270件商标注册申请。
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打击违法违规代理行为,仅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约谈代理机构2350家,责令整改2105家,作出罚款与警告220件,吊销和停业12家机构,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代理行业秩序持续好转,初步形成了严厉打击代理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恶意抢注商标也属于“蓝天”行动的打击范围,申请人面临的是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代理机构还可能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代理机构帮助申请人抢注商标,未尽到提醒、告知义务,反倒是知法犯法,更需要严加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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